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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加强部门协作、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规征收税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等方面提供支持;基本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 、社会协同、司法保障”的税收共治新格局,实现高效精诚共治。
为推进《意见》落实税收共治相关内容在淮南市落实落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税费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实施方案》,对淮南市基层税费协同共治作出明确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统筹工作量大。特别是伴随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纵深推进,淮南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规模已经与税收规模基本等同,税费皆重格局已经形成,需要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基层协税护税机制,压紧压实基层税费协同共治责任,调动基层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更好服务各类市场主体,为淮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26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市税务局调研工作,指示由市税务局牵头健全基层协税护税机制,拿出具体办法,拉出责任清单。
2022年7月27日,市税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市领导指示精神,指定承接部门,做好专项研究,起草实施方案。
2022年7月28日—8月14日,市税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调查研究,起草《淮南市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向41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收回书面反馈24份,其中9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对反馈修改意见选择性吸收采纳后,形成《淮南市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实施方案(送审稿)》。
2022年8月15日,《方案》通过市税务局提请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
2022年8月16日—2023年12月,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方案》进行三次修订完善后定稿。
2023年1月3日,《方案》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基层协税护税机制,加强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力量,压实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税费协同共治责任。二是规范基层税费征管秩序,深挖潜藏隐性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五、主要内容
《方案》对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要成立基层税费协同共治组织机构,强化基层税费协同共治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基层税费协同共治。
二是明确基层税费协同共治15项责任事项清单,对应社会综合治理网格,统筹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社区+税务”税费网格化机制,实现税费协同共治责任清单事项进基层、进网格、责任到人员,压紧压实基层税费协同共治责任。
三是明确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指引,按照税费协同共治“做什么、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分级、分项编制《淮南市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指引》,清晰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内容、工作发起、时间节点、基本要求和实施路径,为规范、指导和督导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开展提供指引。
四是明确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设定本级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实施年度考核。
六、创新举措
一是根据《意见》落实税收共治原则要求,结合税费皆重需要,率先全省探索建立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实施举措,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针对解决基层税费协同共治推进中实施依据问题。
二是明确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税费协同共治责任清单同步,分级、分项编制《淮南市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指引》,有效解决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做什么、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难题。
三是特别建立基层税费协同共治奖惩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助力新增税收金额,按地方财政留存实得部分的60%作为工作经费予以鼓励;对落实不力的,由本级政府责令改正,依法依规问责。
七、保障措施
《方案》从“提升共治站位、压实共治责任、营造共治氛围”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保障《方案》落实落地。特别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与全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税费协同共治的必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推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为规范基层税费征管秩序、提升税费征管质量、实现税费征管堵漏增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强化税费执法保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解读科室:征收管理科
解读人:石玉松
联系方式:0554-269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