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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3 11:06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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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各省级驻淮媒体和市内各媒体,本场发布会由淮南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进行现场直播。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坚持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多措并举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今天我们邀请到淮南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李茂,淮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尹建国,淮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谢红梅,淮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岳文军,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孙登军围绕我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进行详细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李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李茂: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来解读淮南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有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公安系统“一改两为”,踔厉奋发提升为企优环境效能,全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围绕《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市公安局成立为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为企服务办公室,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
第一篇: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1.助企服务“一站式”。依托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为企服务专窗,整合治安、户政、出入境、交管等涉企业务,对企业一次有10人以上办证需求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2.容缺受理“一次办”。制定出台《淮南市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对各类审批材料明确划分为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在主要材料具备、次要材料欠缺或者存在瑕疵情况下,申请企业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实行“容缺”受理。
3.车驾管业务材料“免提交”。积极推进与税务等部门以及保险、机动车检验等企业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对实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机动车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网上核查的,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特行备案“零材料”。典当业、拍卖业、废旧金属回收业、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业、开锁业等特种行业所有备案信息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获取,备案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4月底之后,公安系统不再采集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实现备案服务“零材料”“零跑腿”。
5.货车限行办理“全省通”。推行城市配送货车电子通行码在“交管12123”APP统一申办,实现城市配送货车限行区域通行“一网受理、一次办结、全程网办”。2023年6月1日起,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早晚高峰时段进城需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通行外,平峰时段不再限制通行。
6.服务企业上市“定制化”。对有需求的“迎客松”计划上市企业,可派警进驻企业上市专班,结合公安打防犯罪经验,对企业的内部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开展“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企业围绕风险易发的资产管理、纳税申报、资金募集等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帮助企业办理所有公安类合规证明,让企业上市少走“弯路”。
7.审批权限“再下放”。保安员证核发权限委托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推广保安员证在线考试,企业群众可就近到公安机关办证点申请保安员证。
8.审批时限“再压缩”。将保安服务许可证审批办理由之前的9个工作日压缩为3日。市、县级公安机关涉企易制毒化学品服务事项由之前的3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内企业的外派出境商务人员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受理后3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证件制作。
9.审批条件“更简化”。对符合《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关开办条件的乡村民宿,依法全量审批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将消防安全许可证、房屋建筑安全许可证作为审批发证前置条件,不因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取缔、处罚乡村民宿。精简“旅馆业、公章刻制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申请开设旅馆不再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申请开办公章刻制企业不再需要提供“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印章检验报告”。
10.推动长三角区域服务企业“均等化”。5月底可实现依托长三角警务一体化机制,对公安系统负责的审批事项,推动淮南企业在沪苏浙地区平等享受适用利企惠企便企举措;对淮南企业在沪苏浙遭受不法侵害的,推动享受同等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在淮企业申请审批材料要求不高于沪苏浙地区。
第二篇:助力企业招工引智
11.并联审批“一窗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设立“单一窗口”,与科技部门并联审批,为外国人来皖就业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实现“一窗受理、一并审批、一窗发证”。2023年6月底前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窗口推行。
12.高级人才服务“优先办”。对持有市级以上“人才卡”(“优才卡”)人员和持M(贸易)、F(访问)、R (人才)字等签证的外国人,在申请办理车驾管、出入境等业务时,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优先办理、“一对一”办理等高效服务。
13.居住证办理“电子化”。 2023年6月底前在我市全面推行,推动电子居住证省内互通互认,让流动人口享受更多基本公共服务。
14.人才落户“随意迁”。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取消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需要集体宿舍条件限制,单位员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以随迁入户。
第三篇:维护企业安全利益
15.安防服务“超前一步”。立足“服务企业、超前一步”的理念,对新增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公安机关主动上门,围绕企业(项目)特点和需求,在开工建设时,安防指导服务同步开展,量身定制防范套餐,组织安全防范专家实地指导评估,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16.知识产权保护“优先一步”。建立分级分类易受知识产权犯罪侵害企业名录,快侦快办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对侵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犯罪案件,一律受理;对侵犯知识产权重要刑事案件线索,一律专案经营。指导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及早发现及时固定证据。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侵权假冒犯罪协同治理。加强知识产权警企协作,试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警务联络室或联络官制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17.海外项目保护“跟进一步”。帮助“走出去”企业提升海外项目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安系统处置海外突发案事件工作机制,为企业海外项目一对一安排“警务联络员”,主动联系了解服务需求,提供公安系统海外利益保护“绿色电话”,对海外涉企案事件“秒级响应、立即处置”。组织有资质的安保公司,在企业海外项目开工前提供风险防范培训,帮助企业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参与企业海外项目安防工作。
第四篇:强化涉企案件办理
18.涉企重大案件“领导领办包保”。针对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敏感违法犯罪案件,对标“大中小微”四级企业类型,市、县(区)、所(队)三级公安机关负责人领办包案,组织优势力量,实行专案专办,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帮助企业减少财产损失,恢复生产经营。
19.涉企违法犯罪“快侦快办快结”。严厉打击涉企黑恶犯罪,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反映的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一律快速处置、深挖彻查;对有现实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快侦快办,保障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建立涉企案件“防侦破追”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宣传服务、源头防范、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体化、全链条”跟进服务与办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0.涉企执法行为“限时稳慎谦抑”。出台涉企案件限时办结指导意见,严禁推诿受理、拖延办案。涉企案件立案后,发现嫌疑企业或相关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经侦查不能认定有犯罪事实的,及时撤销案件。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六个月以内或者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一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及时撤销案件。对涉企案件稳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财产性强制措施,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21.涉企柔性执法“文明理性包容”。完善涉企案件执法指引、证据规格,杜绝因机械执法、过度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聚焦交通管理、寄递物流、民宿、网约房等新业态新领域及相关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反映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探索推行行政案件免罚清单。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等轻微违法行为的免予处罚;对于运送生产物资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驶入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立刻终止违法行为的免予处罚。
22.企业涉警投诉“举证责任倒置”。企业举报投诉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涉事企业只需反映问题和诉求,不需提供具体证据,由公安机关负责提供自身已经依法履职到位的证据,一旦查明确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并向企业和社会公告结果。
第五篇:密切警企沟通联系
23.成立“为企服务办”。目前,市公安局已成立“为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为企服务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协调市场监管、商务、科技、税务等部门力量,实现“联动服务,并联审批”,提升为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24.设立“为企服务警务室”。6月底前,在全市企业需求集中的开发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密集地区都要设立专门警务室,增设公安服务自助办理设备,为企业提供安全防范、治安防控、法制宣传、政务服务等集约化服务。依托警官联系包保制度,优先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协调推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对新上重点项目派驻“警务管家”,负责收集、转办、反馈企业各类涉警需求。
25.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充分依托“网上警民议事厅”工作机制,4月底前在企业集中地区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广泛宣传为企服务政策,及时听取企业需求和意见建议,收集各类涉企矛盾纠纷线索,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政于企。
26.定立“警企恳谈会”。健全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接联系的项目由同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直接包保,市县(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警企恳谈会”,面对面听企声、问企需、解企难。
27.创立“规上企业家和公安局长沟通直通车”。对规上企业家提出约见市、县(区)公安局负责人的要求,相关市、县(区)公安局当天给予反馈答复,并告知时间和地点。对约见中反映的具体事项实行“企业点单、公安接单、督察跟单、办结消单”闭环式办理,及时满足规上企业服务需求。
第六篇: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
28.增设“护企110”专席。3月底前在市公安局110 报警服务台设立“护企110”专席,专门接听涉企报警电话。对于一般公安政策咨询,专席直接解答;对于专业性强的涉企政策以“三方通话”连线相关警种给予专业解答和帮助;对于需要多部门联动处置的涉企警情,加强与12345的对接联系,在第一时间派警处置的同时,同步推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处置;对于举报、投诉等问题,立即交办相关警种部门,做到“限时办理、及时反馈、监督评价”,实现“企业吹哨、警种报到、快速响应、高效办结”。深化涉重点企业和项目警情“一警三派”机制,加大回访力度,加强研判分析,深化风险排查,动态掌握企业治安状况,及时预警风险隐患,指导做好防范应对。
29.创建皖警为企服务“一点通”。3月底在市公安门户网站建设皖警服务企业“一点通”模块。企业通过“点餐”方式提出服务需求,企业可对办理过程、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对“不满意”事项予以跟踪回访、督办调度、闭环办理。
30.完善为企服务“办不成事”反映和解决机制。拓展“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内涵和外延,升级“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面受理企业在公安服务、矛盾纠纷、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办不成”“不满意”事项。通过服务事项“延伸办”、纠纷诉求“会商办”、行政执法“提级办”、上下联动“指导办”等措施,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实现企业诉求“好办、快办、能办、办成”。
各位媒体朋友们,为企服务30条措施出台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庄重承诺,其中大多数措施已正在落实,少数措施落地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恳请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力宣传推介,让更多的企业知晓,让社会知晓,真正让公安机关的利企举措惠及更多市场主体,真正以更优的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安徽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淮南市公安局很重视涉企执法办案工作,请问有哪些举措?
岳文军:
是的。为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从涉企重大案件"领导领办包保"、涉企执法"限时稳慎谦抑"、"涉企柔性执法"等方面细化工作举措。一是推动建立涉企重大案件"领导领办包保"工作机制,针对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敏感违法犯罪案件,落实领办包案责任,按照"专案专办、快侦快破"原则,全力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复工复产;二是为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根治推诿受理、拖延办案等执法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出台涉企案件限时办结指导意见、涉企案件登记备案暨重点执法环节提级审查等工作制度,并同步强化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杜绝因机械执法、过度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围绕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假诉讼等严重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以及执法办案实践中常见的难点堵点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受立案证据审核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标准,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淮河早报记者:
请问公安机关在简化乡村民宿审批条件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谢红梅:
乡村民宿作为新兴行业,产业带动性强,对稳就业稳经济保民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目前乡村游、短途游、郊区游等市场需求旺盛,是满足多样化出游住宿体验的重要选择。淮南市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公安系统“一改两为”,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创新突破,根据公安部等10部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优化简化乡村民宿审批办证,不再将消防、房屋建筑安全许可证作为审批发证前置条件,实行“零投入”合法经营,并会同文旅、卫健、消防、住建等部门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受理、联合踏勘、一站式审批机制,为乡村民宿经营者办证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上门指导民宿经营者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督促严格遵守住宿实名登记、“未成年人五必须”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合规经营,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淮南日报记者:
“为企服务30条”中提出“海外项目保护‘跟进一步’”,可否介绍一下此项措施出台的背景和具体举措?
尹建国:
2022年,国务院宣布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以来,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要求,优化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签发管理,保障我市企业和居民赴境外开展正常商务活动,自1月8日以来共办理以“商务”事由申请出国(境)证件290人次,受到了企业人员的高度称赞。
在出境人员迅猛增长,在稳妥做好办证服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当今世界仍然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非传统安全威胁、自然灾害等因素对我市企业和人员出境开展项目建设和商务活动构成了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我市企业和员工在海外的安全问题,淮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晁友福同志多次批示、提出要求,最大限度为我市出海企业和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新安全”护航“新发展”,构建海外安全“绿色屏障”。
主要措施有:一是在企业外派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开展行前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对有大批量外派人员的,全市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安排专人上门集中授课。二是依托外交部全球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向企业点对点推送海外风险信息,提醒企业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对企业在海外遇到的各类突发案事件“秒级响应、及时处置”,帮助企业通过省级公安机关联系驻外使领馆,为出境参与处置人员出境提供便利,借助国际警务合作力量全力处置。
安徽法制报记者:
请问车驾管业务材料“免提交”具体是哪些材料?能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便利?
孙登军:以往企业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机动车检验等公安交管业务时,需要提交车辆购置税、交强险、机动车检验报告等一系列纸质材料,耗时废力,能够实现纸质材料“免提交”也一直是我们企业所关心关切的事。今年,为解决这一难题,今年将推出车驾管业务材料“免提交”措施,我们的初衷就是要从企业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着手,让企业真真正正感受到便利、享受到实惠。
3月底前,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推进与税务、保险、检验机构等信息互联互通,一要实现购买车辆购置税在车管所一站式办理、数据实时共享,二要实现交强险数据网上自动核查,三要实现机动车检验报告“三检合一”,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主持人:
感谢各位发言人的发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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