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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7 16:14 点击数: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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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21日(第十九批)交办我市的9件信访件,截至6月27日,已办结6件。其中,经查属实的5件,部分属实3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1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WX202200190 您好!上次反馈的泉山湖公园里H区北门斜对面建筑垃圾堆放池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建筑垃圾池已用黑色网布覆盖但仍未拆除,仅张贴公告将建筑垃圾池临时移走,很多建筑垃圾未处理,且池子底部有多年来腐烂的垃圾发酵后非常难闻,遇到下雨天会顺着地势流到儿童游乐园和泉山湖水库里。我们居民更担心的是等到省督查组走后该垃圾池会再次启用!群众诉求:彻底拆除建筑垃圾池,铺上草皮彻底改善泉山湖园区环境,还绿于民! 高新区 其他,生态 属实    经现场核实,泉山湖公园里H区北门斜对面确实有一处建筑垃圾堆放池,该垃圾池是为了解决周边几个小区建筑垃圾倾倒而建立,后期随着业主陆续入驻,确实存在距离居民楼较近,有异味问题。    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待清理完成后将垃圾池拆除,目前垃圾已清运完毕,垃圾池已拆除。
2 LX202200072 反映全市乡镇以下饮用水源地,未按要求划定,周边环境污水直接进入水源地,全市乡镇村部污水收集处理站普遍瘫痪,不能使用,大部分处于停用状态。 田家庵区 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全市乡镇以下饮用水源地,未按要求划定,周边环境污水直接进入水源地”的问题。经查,目前我市乡镇以下饮用水已全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高新区现有两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在费郢村和新华村,均采用地表以下70米球墨铸铁井管封闭法进行封闭)田家庵区、八公山区、经开区境内无乡镇以下饮用水源地;谢家集区现有2处乡镇以下饮用水源地(孙庙乡老岗村饮用水源地和望峰岗镇二道河村饮用水源地);大通区现有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采用地表以下70米球墨铸铁井管封闭法进行封闭);寿县现有6个乡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凤台县现有18个乡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毛集实验区现有21个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毛集镇区政府供水工程水源井目前停用,其它20家正在使用。经排查,上述饮用水源地均不存在周边环境污水直接进入水源地的情况。
   二、关于反映“全市乡镇村部污水处理站普遍瘫痪,不能使用,大部分处于停用状态”的问题。2020年以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区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努力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一是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对全市日处理20吨及以上规模污水设施进行监测。对于监测结果均发送至县区,要求查明原因,整改后复测直至达标排放。通过监督性监测,有效促使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单位排查问题、整改问题。二是开展监督性检查。2021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与辖区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对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市局共抽查59家,各县区分局对辖区内设施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2022年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在开展水质监测采样的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污水站进行全面“体检”,截至6月底共排查199座污水站,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委托专业化运维公司进行运维。我市建立以属地政府为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村级组织为协助管理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寿县按照“分区招标,集中运维、费用分担、统一监管”的招标模式,将全县84个农村污水处理站打捆两个包(东部片区及西部片区),委托两家第三方公司运维管理。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统一监管,每月以不低于30%的抽查比例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乡镇和运维单位立行立改。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质检公司进行一次水质检测。田家庵区运维经费已纳入区财政预算。大通区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谢家集即将开展公开招标,在过渡期间也邀请第三方运维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潘集区委托鹏鹞公司、聚集公司运维。毛集实验区由区城投公司统一运维。通过以上措施的努力,我市大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能够有效运行,但由于农村污水处理站点多面广,少部分站点建设时间久、标准底、工艺落后、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不能有效收集、个别污水处理设施损坏后未能及时修复等原因,造成少部分站点不能正常运行。
   1、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及时解决并消除隐患。
   2、一是盯紧问题整改。对上半年检查的199座污水站中存在问题的站点开展全面整改。要求县区完成整改,出具复测合格监测报告。二是持续监督监测。下半年对全市199座日处理20吨及以上污水站开展新一轮监测,如有超标紧盯整改复测。三是开展技术培训。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根据排查掌握的我市污水设施情况,按照一套工艺一套方案,一类问题一类方案,给予技术讲解培训。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畴,探索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五是制定考核办法。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效能评价标准》,探索制定我市考核办法。六是开展系统治理。以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为切入点,重点检查厕所、厨房、洗漱排水是否乱排放现象,截断源头污染,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结合、系统治理。七是督促加大投入。督促县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以县区为主、市级补助、争取上级、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尤其是督促县区政府将管网建设与运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政策衔接,协同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功能衔接,加强统筹配合,形成资金政策合力。
3 LX202200073 一、淮南市自然资源局未经土地承包人同意,未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测,未经林业部门相关专家审核,在上窑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将已经恢复植被的采石塘口强行申报矿山修复项目(狼洞山,猫山矿山修复项目),毁坏已恢复林地,利矿山治理项目以治代采,在治理方案中故意将矿山修复治理削坡砂石方量巨大,以治理为名,行开采之实出售山石资源,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二、淮南市自然资源局位于上窑森林公园东梨山项目不按原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导致削坡后的坡面裸漏严重,原设计方案中要求削坡后的坡面要求挂网使用喷播绿植的技术恢复植被,到如今只是简单的削坡就结束,至今坡面未挂网恢复植被,从206国道就能看的削坡后的裸漏山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大通区 生态 部分属实    一、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狼洞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系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下达任务,项目计划治理面积10.16公顷,实施主体为大通区人民政府,完工时限为2021年底,目前项目已通过验收并上传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数据库。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猫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同为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下达任务,项目计划治理面积21.18公顷,实施主体为大通区人民政府,完工时限为2022年底,目前该项目已开工,但因涉及林业承包地补偿纠纷施工受阻。一是关于未经土地承包人同意问题:淮南市大通区外窑村狼洞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在专家评审时,上窑镇人民政府、上窑林场均派人参加听取设计单位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在狼洞山生态修复项目挂网招标公示时,没有受到任何质疑。进入施工时,淮南市育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钱某尧提出该项目范围为林业承包地并有《承包合同书》,大通区立即组织上窑镇人民政府、上窑林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及相关单位进行会审,结合施工作业面的需求,有可能会占用当事人承包地一定面积,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大通区政府同意对项目区内损坏的幼小树苗进行补偿。因补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在项目施工中,当事人及其父母阻碍施工,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狼洞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验收备案后,由于钱某尧要求补偿的意愿未实现,多次利用各种投诉信访途径和各种理由,反映狼洞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不合法不合规。为此大通区安排专班与当事人交流沟通、达成协议,补偿当事人50万元。现猫山项目启动,当事人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仍然采取投诉、举报和信访的方式,以此达到目的。二是关于未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测问题: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1〕36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淮南市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淮府秘〔2021〕9号)的通知精神,大通区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辖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改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狼洞山、猫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其本质就是改善项目治理区环境,且在项目设计方案中,已包含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不需要单列环评报告。因此,不存在未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测问题。三是关于未经林业部门相关专家审核问题: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19〕48号)文件要求,将原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及林业局职能整合,成立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各市辖区设立派出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即为大通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狼洞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猫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阶段,编制单位均邀请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上窑镇人民政府和上窑林场负责人参与评审会议,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参与设计方案修改。因此,不存在未经林业部门相关专家审核问题。四是关于在上窑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将已经恢复植被的采石塘口强行申报矿山修复项目,毁坏已恢复林地问题: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狼洞山、猫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范围,均在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废弃矿山图斑数据库中,图斑编号CT3404022016000087009、CT3403042016000323001。由于以往矿山无序开采,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均遭到很大的破坏,项目大部分地区,岩石裸露,有些区域更是形成了寸草不生的岩石面平台,只有项目外围有新栽植胸径不足1厘米苗木,部分崖壁上存在多年树龄的植被,而且在项目设计阶段已安排避让,不存在信访人提出的破坏已恢复林地问题。同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就是清除危岩陡坡等安全隐患,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将废弃矿山改造成林草地。通过对狼洞山、猫山两个项目进行治理,分别增加有林地面积113.84亩和168.4亩、其他林地面积42.74亩和146.45亩。因此,不存在关于在上窑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将已经恢复植被的采石塘口强行申报矿山修复项目,毁坏已恢复林地问题。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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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治理为名,行开采之实出售山石资源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规定:“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为此,狼洞山设计方案中预估所产生的多余土石料约15万吨,项目工程实际所产生的多余土石料约14万吨,所产生的土石料由大通区政府组织进行拍卖,收益已纳入区财政。因此,不存在以治理为名,行开采之实出售山石资源问题。六是针对猫山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在方案设计时,已考虑到该地块仍为承包人钱某尧提出的林业承包地,大通区立即安排上窑镇人民政府、上窑林场和当事人协调,对猫山项目范围内涉及淮南市育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承包地新栽植苗木价值进行评估。5月10日,上窑镇和淮南市育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一家评估单位(该单位为区司法部门提供的6家评估公司之一)。上窑镇人民政府、上窑林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区九龙公司、公证处和淮南市育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前往,对涉及项目区域内承包人春季新栽种的苗木进行实地勘察,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为50余万元,所有过程均录制影像资料。5月18日,淮南市育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共同委托的评估单位评估结果不满意,单方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估价250余万元。上窑镇人民政府与当事人未达成共识,目前双方又委托一家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暂未公布,导致猫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受阻。
   二、淮南市东梨山-后山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为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自2017年4月15日正式开工以来,因受爆破炸药批复及居民阻止爆破的影响,致使工程进度缓慢,多次停工。2018年,东梨山盗采山石案件发生,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因涉案被逮捕,该项目施工一度中止。2020年1月8日,为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督查意见要求,加快项目进度,根据施工现场的变化情况,市政府刘开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了项目协调会继续推进项目实施。《淮南市东梨山-后山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治理设计方案》将项目区分为2个治理区,分别为东梨山治理区和后山治理区。设计方案中东梨山治理区主要为削坡工程,坡面未设计挂网喷播绿化工程,2021年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验收,要求坡面补种绿植,现正在整改完善中。设计方案中后山治理区有削坡后挂网复绿工程,由于后山治理区不作为建设用地储备,经专家论证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变更,取消了挂网复绿工程。
   已对山体坡面裸露的部分,进行处理,通过采取覆土、点播油桐、播撒草籽、栽植侧柏小苗、补栽树木等措施进行绿化改造提升。
4 LD202200643 群众反映,凤台县李冲回族乡石湾村村民(具体姓名无法提供)长期在村内养殖生猪,恶臭气味扰民严重。 凤台县 大气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李冲回族乡石湾村两户养猪场,一家为凤台县石某宝养殖场,占地一亩,生猪存栏60头。建设有粪污贮存池,粪便采取干湿分离处理;另一家为凤台县李冲回族乡石某黄养殖场,占地一亩,存栏生猪20头,建设有粪污贮存池对粪便进行处理。两户养殖场,均是家庭式养殖,存栏较少,养殖场周边嗅觉上有臭味。
     
市、县、乡、村多级部门多次与养殖户、投诉村民进行沟通,并要求生猪养殖户进行相应的整改,养殖户积极配合整改工作,积极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和设备。由于养殖户与邻居积怨较深、双方矛盾一直无法妥善化解,该村民仍坚持进行投诉。
     
该信访件是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交办信访件(第四批)之一,已经淮南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信访人因邻里矛盾多次信访,其主要诉求是对养殖场进行搬迁。
   已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养殖户在半个月内完善部分破损管道及相关设施。加大巡查监督养殖场要有效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5 LD202200646 谢家集区谢三东区79号楼4单元4室业主,长期占用该处消防通道及泄洪通道违规搭建房屋,导致小区内道路通行不畅及污水无法排放,环境较差,且绿化带损毁。 谢家集区 其他 不属实    谢三村街道会同谢家集区行政执法局赴现场调查,信访件中反映的谢三东区建成于2007年,系矿业集团棚改项目。投诉反映的建筑物建成于棚改项目实施前,目前位于谢三东区东侧围栏外,因历史原因,与周边多户一起未实施拆迁。经调查了解,现场未发现占用消防通道及泄洪通道违规搭建房屋,导致小区内道路通行不畅及污水无法排放、绿化带损毁的现象,投诉情况不属实。
6 LD202200653 田家庵区洞山隧道西侧“九千阁”饭店后堂设置在南山村小区内,经营时产生油烟直接排放至居民区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田家庵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实,九千阁饭店位于洞山隧道西侧、南山村D区东北角处,为南山村D区沿街饭店,于2011年9月开始营业,目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厨房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出,排烟口位于南山村D区东侧、淮河大道北段路西侧靠近地下通道处。该店每三个月清理一次烟道,更换一次过滤棉,由合肥华宇保洁有限公司承接。由于疫情影响,最近一次清理于2022年1月12号完成。    1、九千阁饭店油烟检测报告于6月23日出具,检测结果符合《餐饮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已要求九千阁饭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台账记录。
7 LD202200655 寿县双桥镇“老伸桥窑厂”,每日使用刻石机作业时,扬尘较大,环境污染严重,且夜间进行作业时,器械产生较大声音,噪音扰民,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寿县 大气,噪声 属实    经核查,该信访投诉单位为寿县双桥镇老申桥窑场安徽荆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生物质电厂底渣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11月14日予以批复(寿环评[2019]61号),建有碎石生产线,2021年11月履行了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企业自主验收(阶段性验收),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类;现场物料无露天堆放现象,厂区配有洒水抑尘设施,生产设备均按照环评内容建设在密闭厂房内,检查时密闭厂房存在密闭不严、有扬尘外溢现象。关于夜间噪声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双桥镇党委政府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按照环评标准密闭生产,控制扬尘和噪声,不得扰民。
   下一步,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双桥镇党委政府将继续监督安徽荆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做好举一反三,排查做好其他类似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达标,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8 LD202200656 群众反映,山南新区拓基广场小区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小区2号楼架空层处开设食堂,经营时产生油烟较大,弥散至小区楼道及电梯内,影响居民生活,希望予以协调处理。 高新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房屋为物业用房且在居民楼范围内,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已为员工食堂办理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排放至居民楼烟道内。    该房屋为物业用房且在居民楼范围内,物业公司已承诺不再将该处用房作为员工食堂,相关设备正在拆除中。
9 LD202200660 田家庵区安成镇下陈社区396号居民反映,其家自建房北侧土地及排水沟渠被他人填平后栽种了较多树木,导致阴雨天气积水倒灌至其家中,造成其家房屋现出现整体下沉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田家庵区 土壤 属实    经现场核实,其房屋北侧排水沟渠内有生活垃圾及枯枝树叶,导致排水堵塞,阴雨天气积水倒灌。现场查看房屋基础后,未发现地貌沉降现象。    属地乡镇已安排专人对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及枯枝树叶进行清理并已疏通排水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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